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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学院关于遴选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6日

按照研究生处通知要求,我院现开展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请符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一热海大办〔2018〕108号)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二热海大办〔2018〕107号)要求的教师,填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四),并按要求附相关佐证材料,于2018年11月23日前申报。
2、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请符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一热海大办〔2018〕108号)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三热海大办〔2018〕106号)要求的业内人士,填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五),并按要求附相关佐证材料,于2018年11月23日前申报。
3、材料提交要求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四)或《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五)电子版发1203258832@qq.com,审批表纸质版(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一份)交9508陆棉处。
生态环境学院
2018年11月16日
 
相关附件:
生态环境学院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通知及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