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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2026年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做好2026年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环境安全管理,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保密制度, 加强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本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生态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 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院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技教师组成,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另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复试录取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教职工,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三、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 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 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实施。

  一志愿考生合格生源充足时,复试比例为本专业招生计划的150%,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当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招生计划150%时,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调剂考生在一志愿考生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组织调剂,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差额比例为300%;生源不足的,按实际调剂人数安排复试。 

  (二)调剂生源

  1. 调剂基本条件

  本专业具体缺额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符合资源与环境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调剂办法的具体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及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及其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具体要求和说明另行通知。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1)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调剂生源充足时,复试差额比例为300%,调剂生源不足时,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调剂复试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对申请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 调剂工作流程

  (1)学校发布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专业。

  (2)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

  (4)考生按专业要求参加复试。

  (5)学校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分批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 

  四、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复试形式

  1. 第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形式,调剂考生统一采取线上复试形式,线上复试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 

  2. 请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不超过50MB),按照“资环+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hntou_zyyhj@126.com,具体发送时间另行通知。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见附件。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至4月27日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1. 综合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口语、听力(20分)。

  (2)专业知识及基本技能(6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

  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潜在能力和素质。 

  2.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主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同等学力加试

  报考我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水污染控制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以笔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 报到

  报到时间:一般为复试的前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海南热带海洋学院9栋教学楼512室 (生态环境学院学位点办公室)

  调剂考生,根据具体通知执行。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二)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申诉复议

  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进行复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88651209;

  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88651718。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2. 考生应随时关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3.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梁老师(0898-88268696、15738829199)。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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